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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1964年3月13日,紐約市皇后區(qū),29歲的Kitty Genovese在自家公寓門前被歹徒連捅數(shù)刀,最終搶救無效身亡。據(jù)紐約時報當時的記載,在長達半小時的尾隨襲擊過程中,附近多達38位鄰居聽到了Genovese的求救呼喊或看到了行兇場景,卻未能及時報警施救。
于是,在眾人的冷漠中,一個鮮活的生命就此凋零……
雖然在事件細節(jié)和目擊者人數(shù)上存在諸多爭議,但無可否認的是,Genovese謀殺案引發(fā)了心理學界對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的深入研究。1968年,也就是在Genovese遇害四年后,心理學家John Darley和Bibb Latané首次在實驗室里模擬了旁觀者效應。
不僅如此,Genovese事件還在美國引發(fā)了巨大的社會反響。民眾紛紛譴責目擊者的無情,作家Harlan Ellison甚至在洛杉磯自由報上稱當時的目擊者為"畜生",以此表達心中的憤怒。
然而不管人們?nèi)绾卧u說,Genovese已經(jīng)去世52年。真相漸遠,時間的塵埃輕輕覆在了她位于康涅狄格州的家族墓地上……
接下來,我想說一說發(fā)生在我外祖父身上的一件事。
2013年九月的一天,當時84歲高齡的外祖父在小區(qū)門口散步時摔倒。正如你猜測的那樣,好幾分鐘的時間里,外祖父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無人敢扶。穿著灰色大衣的他,似乎在過往的人眼中成了路邊草地上的一塊觀景石。
更諷刺的是,不到十米遠的地方是一個社區(qū)的衛(wèi)生醫(yī)療站,里面的人同樣無動于衷。
最終,外祖父常去的一家理發(fā)店的老板路過幫忙,危機才得以結(jié)束。
可是,如果理發(fā)店老板沒有路過呢?如果天氣再冷一些呢?如果摔傷再嚴重一些呢?
如果其中任何一個"如果"成為現(xiàn)實,我的外祖父或許就挺不過去了。
我不敢細想這些"如果",我也對旁觀者感到憤怒。但是,在現(xiàn)有的社會背景下,我沒有權(quán)力譴責任何人,對與錯之間也沒有一條清晰可見的分界線。
畢竟做英雄的成本太高,我們可失去的也太多。
但是我們不應該忘記,這樣的事發(fā)生在了別人身上,將來也有可能發(fā)生在你我身上,你我所愛的人的身上。
如果……我不敢想象那樣的如果。
五年后的今天,我想從心理學的視角探討一下這個稍顯沉重的話題。
人們會譴責目擊者的冷漠行為,這是件好事,畢竟誰也不希望自己落難時無人伸出援手。不過先別急,在譴責的同時,且讓我們平心靜氣,捫心自問:
當目睹事件發(fā)生的時候,我們自己又有多大把握不做冷漠的旁觀者呢?
又或者說,做了旁觀者,就成了冷血無情,沒有道德感的人嗎?
回答這些問題之前,先讓我們看看影響旁觀者行為的一些因素。
1.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
這應該是旁觀者效應中最經(jīng)典的一個不定因素了,說的是當周圍有其他人在場時,人們更傾向于不給予幫助。他們相信在場的人群當中總會有人比自己更有能力施以援手,于是選擇繼續(xù)觀望。
在Bibb Latané和Judith Rodin的一項實驗中,受試者看到一位女士摔倒。結(jié)果表明,當受試者獨身一人時,70%的人對那位女士給予了幫助,而當房間里有其他人時,只有40%的人給予了幫助。
所以,當施救責任被分散時,群體中個人受到的良心譴責便會大幅降低。群體越大,旁觀者效應越明顯。而當周圍沒有其他人時,人們就會對自己的冷漠行為產(chǎn)生出更大的自責,從而激勵幫助行為。
2.群體凝聚程度(Group cohesiveness)
比起互不相識的陌生人,當群體中的成員互為朋友或熟人時,群體中的個人更有可能在突發(fā)事件中施以援手。研究表明,群體凝聚程度越高,越會按照社會價值觀下的道德準則行動,即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有趣的是,雖然之前提到的責任分散告訴我們:群體越大,幫助行為越少,但這僅適用于陌生人群體。心理學家Mark Levine和Simon Crowther在實驗中表明,當群體凝聚程度高時,群體越大,幫助程度越高。
3.事件模糊程度(Ambiguity)
當情況模糊不清時,人們的施救行為會大幅度減少。哪怕最終決定給予幫助,反應時間也會較情況明確時明顯變長。
比如我們走在街上,看見一個成年人正在追趕一個小孩。我們不清楚是不是家長在追孩子,人販子在追被拐兒童,被竊者在追小偷,亦或只是大人小孩鬧著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少會出面阻攔。
相反地,如果那個成年人大喊:"抓小偷啊,那孩子偷了我的手機!"這樣一來,情況變得明了,我們便能更快地做出反應,把偷手機的孩子攔住。
4.后果(Consequences)
對事件后果的考慮同樣會影響我們的決策。回到上面的例子,假如被追者五大三粗,面露兇相,哪怕追人者明確告訴我們他在追小偷,我們也會望而卻步。和之前的例子相比,唯一的變量是被追者身份的改變--從小孩變成了壯漢。攔住小孩的后果輕,攔住壯漢的后果重。所以綜合來看,相較于模糊而高風險的事件,我們更愿意對明確而低風險的事件采取行動。
5.環(huán)境熟悉程度(Understanding of environment)
對環(huán)境的掌控程度是另一個影響旁觀者行為的因素。Darley和Latané在1970年的一項實驗中表明,相較于陌生環(huán)境,處于熟悉環(huán)境中的人們更有可能會伸出援手。舉例來說,在面對襲擊事件時,一個知道警察局就在街角的旁觀者比一個對此毫不知情的外地人更有可能會去報警。
6.連帶責任(Liability)
這恐怕是當今中國社會急需解決的一個道德難題--即幫助者需不需要對幫助過程中產(chǎn)生的失誤和傷害負責,如果需要,又需要在何種程度上負責。
關(guān)于"老人摔倒要不要扶"這個問題已經(jīng)爭論了很久,卻依然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或許是因為這不僅僅是簡單的道德層面的問題,而是已經(jīng)涉及了法律層面的諸多因素。
美國和加拿大出臺了《好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旨在免除自愿給傷者、病人提供救助的人的法律責任。而巴西、德國等國家則出臺法律,懲罰那些在自身條件允許時未能出手相助的人。
針對救助者的連帶責任,中國目前尚無全國性法律,不過一些地區(qū)已經(jīng)審議或通過了給予救助者相關(guān)保障的條例草案。
回頭去看之前提到的那兩個問題,我們會發(fā)現(xiàn),在面對一件突發(fā)事件時,擋在我們和求助者之間的或許不再是一個簡單的道德選擇題,而是夾雜了外界環(huán)境與自身眾多不可控因素的一道厚重的圍墻。大多數(shù)人在大多數(shù)場合會做旁觀者,或許本身只是人類一個普遍正常,甚至帶有些許正確性的社會選擇。
然而,這并不是為旁觀行為做開脫。
哪怕在理性層面被允許,冷漠也終歸是冷漠,不會成為值得推崇的高尚。
我們所能做的,只是在面臨"幫不幫"的選擇時,盡量排除一些盤據(jù)心中的困擾與不確定,更快地將我們果敢的雙手伸向求助者。
所以,假如某一天,你成了需要幫助的人,那么以下幾種方法會讓你更有可能獲得他人的幫助。
1.集中責任
責任集中是克服責任分散的好辦法。如果旁觀者因為身處群體之中而覺得自己沒有責任給予幫助,那么你就需要把某位旁觀者從群體中單獨拉出來,讓責任落在他/她一個人身上。
舉例來說,當你受傷倒地時,比起大喊"救命",更明智的做法是說:"那位穿白色T恤的先生,請你打電話叫救護車。"
2.明確事件
當你需要圍觀人群的幫助時,你需要清除地告訴他們發(fā)生了什么,從而減少他人的反應時間。比如你在追小偷,比起說"攔住那個人!",你更應該說"攔住那個小偷!"
3.縮小后果
后果和風險越大,幫助行為越少,所以作為求助者,你需要為旁觀者指明一個風險較小的幫助手段。如果你不幸被卷入了一場斗毆中,那么與其讓周圍的人上來勸架,你更應該讓他們叫警察。
4.聲明免責
很多人不敢伸出援手,是因為害怕萬一出了閃失需要負連帶責任。所以在求助時,你應該聲明救助者不需要對你的身體情況負責。
假如你摔了一跤無法站起,你需要向圍觀的人傳達這樣的信息:我不碰瓷訛人,是我自己摔倒的,我絕對不會推卸責任,誣賴幫助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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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身為旁觀者的我們常常處在道德與自我保護的夾縫中,不得不面對兩難而無奈的選擇,我們還是應該學著去鼓起勇氣。不論你相不相信因果輪回,我們所做的善舉終將會回饋到我們自己身上,我們的冷漠也終將在未來成為束縛我們生命的沉重枷鎖。人畢竟是社會動物,我們給社會什么,社會就會給我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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